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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菁告薇薇安誹謗不起訴

更新日期:2010/10/28 03:11 郭良傑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

 

星座專家薇薇安去年3月被媒體報導指稱「已被利菁節目邀約3次堅持不上」、「利菁習慣介入節目前製作業」等語,疑似影射利菁封殺藝人,被利菁控告妨害名譽,台北地檢署認定薇薇安是接受記者求證新聞,沒誹謗之意,27日予以不起訴。

 

利菁控稱,薇薇安受訪時,向記者指稱「有一次不小心瞄到工作人員的腳本,發現名字旁被畫上星號,才知道自己被註記,一年多上不了節目」、「利菁的小動作令人不快」、「上通告的女藝人只要穿低胸,利菁就會不讓對方發言,或開口酸人」等語。隔天多家媒體以「利菁愛封殺、群星抵制」為標題報導,利菁認為她涉嫌妨害她名譽。

 

檢察官調查後認為,薇薇安是接受記者求證時有類似話題,雙方是閒談情況,記者事後也求證其他人,難認她有意圖散布誹謗的意思,罪嫌不足。昨兩女都不多談此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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